池职宣〔2016〕8号
各系部、院团委:
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落实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,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长效,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,我院决定组织教师党员、学生干部赴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本着志愿参加、量力而行、注重实效、群众欢迎的原则,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树立池职院党员和学生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,为推进社区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做出贡献,为建设美丽池城凝聚力量。
二、参加对象、报到社区
1、参加单位: 各系党总支、院团委、各系团总支
2、报到社区:翠微苑社区
三、活动步骤
1、限期报到
(1)各系部在服务周内主动对接社区,采取集中形式到社区报到,根据社区需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
(2)翠微苑对报到的系部党员教师和学生干部志愿者登记造册,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和活动纪实档案。
2、开展活动
(1)各系部在志愿服务周内开展2次志愿服务活动。1次由系部党总支书记带领本系教师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1次由系部团总支书记带领本系学生会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;院团委安排院学生会干部和社团会长各开展一次活动。
(2)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开展活动时,各负责人提前与翠微苑社区党总支书记胡丽秀联系(电话:13866817137),对接志愿活动时间和地点。
(3)各系部集中组织开展活动时,要先作好活动计划,提前通知本系教师党员和学生干部志愿者本人,活动结束后当天上传活动情况到系部动态网站,并报送文字、图片信息至院党委宣传部邮箱。联系电话:15105662696, 邮箱: 13582355@qq.com。
(4)活动结束后,党员教师、学生干部志愿者服务证由系部团总支书记收集后到院团委集中注册。
附件:池职院党员教师、学生干部赴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如下:
池职院关于党员教师、学生干部赴翠微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.doc
388vip太阳集团党委宣传部
2 0 1 6 年 9 月 2 3 日